用户海边小渔民的头像

海边小渔民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海边小渔民

    【李天一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书曝光】独家披露李天一案无罪辩护意见书,称受害人陈述的真实性存重大疑问,本案应是一个假案。详情>> 🔗 网页链接 @搜狐新闻客户端
    1. 微博附图
    转发 1524评论 66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海边小渔民

    //@马东晓律师: 所以法官不应机械适用法律,法院不必过分宣传 //@同济张伟君: 同意侵犯著作权犯罪应以故意侵权为要件,但我国法律规定却疏忽了这个要件.//@马东晓律师: 回复@同济张伟君: 伟君,我觉得本案之错在于以民事侵权之无过错责任追究需具备主观犯意的刑事责任,此乃错之根源。
    【全国首例摄影作品侵权人被判刑】因金某擅自将王先生的摄影作品《云台山水》运用到瓶标上,涉嫌摄影作品侵权,王先生将金某诉至当地警方,要求金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近日,修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海边小渔民

    谈的真好,但朱令案问题是信息公开。 //@童之伟: 转发微博
    #西方如何反思冤假错案#应总公司行业报之邀,在旧文基础上增补了3000字。以西方反思错案的作品为线索,加入了对冤错案件成因的最新思考,以及北京警方关于“朱令令案”公告的内容,质疑了“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命案必破”等口号的科学性。网页链接参见:🔗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海边小渔民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中“商标使用”分析》终于可以微博上和大家分享了,载在《法商研究》,2013年第1期,这是一个编辑删减版。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海边小渔民

    中国模式的尽头是危机的全面爆发,因为这是人性。 @mark 『朱嘉明:中国改革的道路』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海边小渔民

    【论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法律制度】N年前,因参加最高院一次研讨会,曾有幸和导师合写过一篇文章:《论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法律制度》,对法院的受理条件有论述,供大家讨论。(前几条生成长微博使内容出现问题,以此条为准吧)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