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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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戏连台,精彩继续。//@张承飚: @阮思坤律师 @王峰律师 @王思维的乐趣 @吴皓律师 @牟笛律师 今晚吃饭的重头戏啊//@FT中文网: 今日薄熙来案庭审对话实录全集。 原微博 王峰律师
代理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一方的诉讼代理人,法官说刑事部分不能代理,并扬言要以委托手续为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律师“违法代理案件”。问他为何上级法院能办他这却不能办,答曰法律理解不同!好吧,我等着你的举报,请你也等着我的。@庭前独角兽 @林东品律师 @王思维的乐趣 @吴皓律师 @马朗律师 展开全文原微博 王峰律师
#会见难# 新法施行近一月,会见又出新问题:接受委托的律师带助手共同会见,该助手必须只能是没有律师证的律师助理或实习律师,若助手是有律师证的执业律师则不能会见。这逻辑......哎!@张培鸿 @马朗律师 @林东品律师 @王思维的乐趣 @吴皓律师 @律师不好当 原微博 王峰律师
术业有专攻,请教各位专家同仁,这个行政诉讼的不予立案“通知”,是个神马东东? @袁裕来律师 @王才亮律师 @斯伟江 @吴鹏彬律师 @王秋瑞 @童之伟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