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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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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死人的钱都不放过!1000万就要被拿走5分之1。前五年也算,真是尼玛小人之心。//@任志强: 也许死的是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 //@北其村: 谁知道谁什么时候死?//@米瑞蓉: 可不可以不死呢?[疑问] //@袁莉wsj: 不会打击这么一大片吧?现在城市里的房子随便就几百万。
    【遗产税被曝80万起征 3000万遗产缴1034万】据草案,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赠与财产应征遗产税;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归国家所有;500万的遗产应纳税84万,1000万、3000万的遗产分别应纳税209万和1034万。via@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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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党和政府批准的游行就是非法!就是妄图颠覆党的正确领导!你们学过法吗?你们学过中国的法吗?这小子没有晒出任何证据直接说谁是法人代表,确实有造谣的嫌疑…没杰宝说个图啊?//@贺江兵: //@何兵: 从法律上说,游行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一个公民说,看来必须要游行了。怎么就非法了?
    甘肃16岁初中生涉嫌“寻衅滋事罪”所发的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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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我们救不了他。我们连自己都难保!我们最后的底线是自保,真正被突破底线是大家都无法自保,可他们的策略是各个击破。束手无策!
    【夏俊峰是谁】他和你我一样,是社会底层的平民!【他做了什么】为生活而反抗,因反抗而杀人!【杀了什么人】自卫时杀了暴力执法的狗城 管!【他做的对吗】被逼就范,他只是做了每个正常人都会做的!防卫杀人,何罪之有?救他=所有弱者自救!@薛蛮子 @袁裕来律师 @左小祖咒 @于建嵘 @王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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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改!改了就是全盘否定!否定就站不住脚!就会天下大乱! //@任志强: 八二宪法无年限规定。 //@快乐的姜: 城市土地国有化是"八二宪法"最终确定的,想修宪? //@任志强: 该改了。
    孟晓苏:为什么将住宅地期限定为70年?我是知情者。1988年修宪和土地管理法都只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没规定年限。规定70年是1990年国务院55号令。当时法律刚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定年限时谁也吃不准,觉得定50年短,定90年长,干脆暂定70年吧!就这么发布了“暂行条例”。现在不是不可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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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肉体消灭!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任志强: 暴力并不能解决思想上的分岐。
    对我骚扰的事我已报警。北京和我要去的外地派出所都加强了保安工作。感谢关心我的诸君。我不希望形成对立,希望大家都讲理,追求一个和谐友好的社会,大家都要反对暴力。暴力是一副毒药,大家都吃苦头。现在个别地方暴力拆迁,暴力打胎,暴力抓人,不跟你讲理,正在腐蚀我们的社会。文明社会才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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