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注清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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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武老人魏世杰: //@西水东渐: 多幽默多精明的成都人呵 //@王强_99: 有多快啊[哈哈] //@V微观点: [哈哈] //@沪爷: 群众意识很强嘛! 原微博 天注清水河
//@仝宗锦: 玉闪讨论了中国情境下逻辑。实际上,即便在法治完善国家,个体也当然有根据既有事实公开怀疑指认的权利,例如我亲眼看见某甲杀人,我难道需要在法庭审判后才能说甲是凶手么?很多人没有意识到权利的相互性属性,因此问题不在于一般的支持一方反对一方,而在于结合具体情形权衡权利边界。 展开全文微59:《对世界的态度》——围绕朱令案,看见一些朋友在大谈程序正义与无罪推定,结论是我们什么都确定不了,大家都应该闭嘴;另外一些朋友用言论自由来辩护,结论是只要没有一个程序正义判定我的言论侵犯他人,我就可以发言表达看法。良以有慨,因成此文。 转发 1487评论 559 原微博 天注清水河
//@不做档卫军: //@红旗又下一只蛋: 短短三十年,由人变成猪//@江苏东方之子: 我看中国人要第二次到西方取经了! //@i-want-it-that-way: //@左撇子皮匠: 原来达尔文还著有“退化论” //@自由的清水河: //@飘然尘外人: 中国人自己的的进化史……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