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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讨论# 甲贪图便宜,以7000元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一辆无任何手续的汽车,自己使用两年之后,又以2200元的价格卖出,经查,车是盗抢车辆,鉴定车价值30000元,问:甲犯罪数额认定3万还是6万?@最深的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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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新闻中心精心制作:薄熙来案山东庭审全纪录 🔗 网页链接 [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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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罪判决根据刑诉法195条也分为两种,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应该是可以再起诉的。检察院的不起诉的几种情形中证据不足不起诉也是同一道理。不过据说很多国家都是奉行一事不再理原则 //@洛神惊鸿: 回复@寒山冰客: 有证据也不能再治了,一事不再理。 //@寒山冰客: //@汶金让: 有证据再治她们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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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感一对情侣承认活埋他人却找不到尸体 判无罪】据荆楚网报道,2011年9月17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男子张强被李某、陈某二人伙同他人胁迫带走,从此再无消息。当晚,李、陈二人逃到异地躲藏。警方抓获二人后,二人指认的地点未能找到张强尸体。孝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陈二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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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供不确认被击毙者是周克华,懂法的都知道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必须要确认上游犯罪,如果她不承认被击毙的是周克华,即周克华仍在逃,那么应在周克华被逮捕审判确认有罪之后才能审理张贵英的掩饰犯罪,这样翻供其实是为了逃避处罚的 //@范炜:
    【张贵英当庭翻供 不确认被击毙者是周克华】如果张贵英涉嫌窝藏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那么贪官的情妇以及家属都应判刑,他们同样知道自己的男人在犯罪!也许周克华此刻也许正在刷微博。轰轰烈烈的抓捕、击毙、立功、授奖……这一切原来都建立在重要当事人并没有确证周克华的前提下,真是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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