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闻杨金柱博客壮烈了[蜡烛]博客可是他的生命啊!我每次见到他时,他第一句和我的话都是:“看了我的博客!”那自信似乎我没看他的博客是不可能的,我有时真没看,也不好意思说出没看,就:“啊、啊”地应付着。现在想想失去了的是最宝贵的。 @陈光武律师 @许丹 @周泽律师 @王甫律师 @杨名跨律师 @伍雷 展开全文 - 哈哈,名人同志,再给你个扩大名声的机会,王功权。小李那个没市场了
客观一点说,李天一部分说谎了,女主角也部分说谎了。此刻,选择性的从口供与证言挑选个别点串起来解读,已经失去意义。我倒认为先搞清楚客观证据:1、另外3人精液到哪里了?2、外伤发生时间如何确定?3、湖北大厦出来的视频上放大,有无外伤痕迹? 五天前王功权女儿举行婚礼,万通六君子悉数到场,冯仑说:大家的状态是妻离子不散、家破人未亡、苦大没有仇。
李天一案,除了精神病鉴定这个突破口之外,其他的机会都被错过了。 【两高对诽谤的司法解释开恶劣先例】 这份匆匆出台的司法解释,不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应景之作”,它对立法原意的突破和随意扩大犯罪范围甚至不惜以类推方式来确立犯罪标准,是对现行刑法的亵渎,也是对广大使用网络的民众的威胁。经济观察报-----(终于听到不同的声音了)。展开全文
早上好,亲友们!老衲还活着,但已成僵尸。不是怕坐牢,而是怕殃及他人。老衲乃体制内持证记者,一言不慎,自己坐牢事小,拖累同仁事大。今后仍会发帖,但不会发时政帖,也不会发虫二帖、鸡汤帖,只发财经及地产评论之类的专业帖。爱看不爱看,看转不爱转,随缘。老衲食言自肥,务乞见谅![害羞][泪][衰]展开全文 - 以后看谁不顺眼,就转他微博,吓也吓死他//@袁裕来律师: //@老过: 你这个阅读肯定过5000
建议新浪微博设置两个权限,一个叫“转发满500自动删除”,一个叫“阅读过5000自动隐藏”,这样万一仇家找上门来恶意转发,还可以保证自己不进局子。 大家来猜猜,@薛蛮子 回来后的第一条微博会发什么内容。。。 - 这个贴是染香今天早上自己翻出来的,我早上看过,他无耻的都删了。//@马千里咨询: 吴法天先生,可怜你还带个“法吗?五毛的本性旧帖更说明五毛的无耻历久弥新![弱]//@吴法天: 马先生太高级黑了,你跟开复有仇么?特意挖出一则7月14日的有上下文背景的微博暗指李开复的名言“谣言是遥遥领先的预言”么?展开全文
[是什么让人变得这么残忍?] 一群羊走上公路,一辆疾驰而来的卡车从他们身上碾压而过,幸存的山羊看到同伴惨死后,大声悲叫。这次事故中,70只山羊死去了42只。麻痹的,是什么让人变得这么残忍和漠视生命? 视频:🔗 网页链接 @于建嵘 @陈坤 @马伊琍 @李开复 @任志强 - 听说是不堪骚扰,精神有问题了//@袁裕来律师: 不仅仅丧失了律师基本伦理,还丧失了做人的底线。//@展江: 这是什么情况?律师不谈法律谈外力?
律师界有些年轻人想博出名,实在太浮躁了。到了什么程度呢?请看,竟然有律师说,李天一案是境外势力第一时间与杨晓花合作,想搞臭中国的官二代。结果,自然只能适得其反。
- 这个警官是男的还是女的?应该还没有结婚吧//@律师天勇江: //@李方平律师: 不知道江警官有不有孩子?别人当孩子面扇米,你能接受吗?
【当三岁孩子掌掴其妈的刑警】@杨海龙昭雪 北京诉冤控告临沂兰山刑警队后,被刑警队接回直接以涉嫌”窝藏罪”关押。尤其恶劣的是,8月27日,江雨警官搜查时,要扣押家庭存单,抱着三岁儿子的杨妻闫敏唠叨了几句,江警官当着三岁孩子掌掴闫敏,打的嘴角流血。孩子连续几天恶梦不止,不敢回家。 - 我只想知道事实,官方在哪里?//@河南石玉: / //@推经办: 求转发! //@推经办: @平安山东 看看吧,2013年9月4日下午,你们山东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的刑警三中队的江雨,在办公室内将李方平律师打成这样! 李律师当时是在敲办公室的门,去递交一个会见手续而已!至今,未有任何道歉,也未受到任何处理!!展开全文
相对众多公权受害者而言,我的这点伤痛又算什么?(事发40小时后,伤痕仍清晰可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这应该就是攻心为上吧//@贾灵敏: //@王甫律师: //@周泽律师: 为了给当上,我上午到平度看守所会见了@记录者陈宝成 。宝成称前天公安人员来提审他,对他说,旧城改造旧村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的,是大势所趋;他反对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就是反对党中央、国务院,是历史的反动派。跟我一起为反动派辩护展开全文
【平度#陈宝成#案】刚会见完陈青沙出看守所,会见中陈告诉我,警察提讯她时曾播放过一段录像,画面中她丈夫张朋珂先是哭着说:“好好过日子吧,别闹了……”然后,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隔日,警察又让陈青沙和女儿通电话,女儿在电话里哭:“妈妈,我们想你!快回来吧!”……@平度公安 不容易。展开全文 - 扩散 //@法学博士李刚: 欢迎辩论,用事实说话 //@记者廖隆章: 支持双方公开辩论、举证澄清。希望不要扼杀网民的公益热情,就事论事。
许多朋友好心地劝我们不要与网络大V及其铁杆粉丝们公开辩论,不要开这个先河。但是面对网络热点问题,如果职能部门和专家都不站出来讲话,任凭不负责任的网络传言片面地影响公众,其社会效果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