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十条」的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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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人周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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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公民眭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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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2014)岳非执字第00018号 强制执行一案存在问题的说明 说明人:段淑莲,女,1933年12月5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半里街37号,(2014)岳非执字第00018号一案被执行人 我上传了“对强制执行一案存在问题的说明.doc”文件到#新浪微盘#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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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韵新虹

    #法律案例#【什么时候才能实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请戳长微博)@徐州司法 @江苏司法行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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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人七叔

    【无限防卫权】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当我们再遇到类似招远麦当劳餐厅中发生的恶性袭击时,请不要沉默!请勇敢上前!邪必不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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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时报

    【无限防卫权】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当我们再遇到类似招远麦当劳餐厅中发生的恶性袭击时,请不要沉默!请勇敢上前!邪必不胜正!(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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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西安

    #法律常识#【四川资阳一男子追砍群众砍伤民警被当场击毙的法律依据:正当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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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啦啦-nana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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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蓝no蓝桥

    尼玛,古代封建王朝还允许告御状!//@南都评论: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湖南访民在列车上被拦截 刺伤1名干部1名警察...[震惊]】据新京报,11日中午,在一趟由湖南怀化开往北京的列车上,湖南花垣县访民胡秀祥,因被截访,持刀刺伤一名干部和一名警察。家人说,2008年胡秀祥和外甥因与人发生纠纷,被判一年,从此开始上访。官方称,一直在给他积极解决,但他“非常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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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评论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湖南访民在列车上被拦截 刺伤1名干部1名警察...[震惊]】据新京报,11日中午,在一趟由湖南怀化开往北京的列车上,湖南花垣县访民胡秀祥,因被截访,持刀刺伤一名干部和一名警察。家人说,2008年胡秀祥和外甥因与人发生纠纷,被判一年,从此开始上访。官方称,一直在给他积极解决,但他“非常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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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晨czy

    苏州反强拆英雄"范木根"老先生,一个诚恳朴实的老农民,为了保护他们的私人财产和妻儿不到受伤害,奋起抗争,杀了二个来犯之暴徒,今天范老以故意伤害罪被批捕,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暴力行为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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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卖炭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范木根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同时,他也是为了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符合见义勇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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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CY--001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她老公正在被人 故意伤害!这不算正当防卫? 搞笑!!!
    【丈夫遭群殴,老婆砖头拍死一人被判13年】周某和丈夫开车,差点被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上,双方口角,继而互殴。对方四个人围住她老公群殴,周某去拉架,被一拳打在嘴巴上。她捡起一块砖头,拍在那人后脑勺上,对方不治身亡。近日,周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3年。图文无关🔗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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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瓜跌地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她老公正在被人 故意伤害!这不算正当防卫? 搞笑!!!
    【丈夫遭群殴,老婆砖头拍死一人被判13年】周某和丈夫开车,差点被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上,双方口角,继而互殴。对方四个人围住她老公群殴,周某去拉架,被一拳打在嘴巴上。她捡起一块砖头,拍在那人后脑勺上,对方不治身亡。近日,周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3年。图文无关🔗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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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刘卫国

    【中国死刑关注~兴善研究所】#夏俊峰#有媒体问我对此案的看法,我告诉她:此案将宣告《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制度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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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尘评论

    可看出平度是多么的霸道、黑暗!//@胡医生2013: //@朱孝顶律师: //@迟夙生律师: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通过这些天以来对@记录者陈宝成 案件的仔细疏理,发现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只许嫌疑人谈发生于2013年8月9日以后的事实,不许谈以前非法拆迁的事实,不许谈导致案件发生的真正原因,谈了也不记录,办案单位清楚明确地回避能查明动机的一切证据,为什么?[思考]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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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青记者

    他们就是为了规避这条 //@张丽蓉律师: //@迟夙生律师: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通过这些天以来对@记录者陈宝成 案件的仔细疏理,发现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只许嫌疑人谈发生于2013年8月9日以后的事实,不许谈以前非法拆迁的事实,不许谈导致案件发生的真正原因,谈了也不记录,办案单位清楚明确地回避能查明动机的一切证据,为什么?[思考]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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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夙生律师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通过这些天以来对@记录者陈宝成 案件的仔细疏理,发现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只许嫌疑人谈发生于2013年8月9日以后的事实,不许谈以前非法拆迁的事实,不许谈导致案件发生的真正原因,谈了也不记录,办案单位清楚明确地回避能查明动机的一切证据,为什么?[思考]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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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亭

    转了吧,让溪流汇成大海。。。小焚蛋:五毛们请学法:《宪法》第三十九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支持叶海燕依法自卫!立即放人。//律师王宇称,叶海燕当时录制的几段视频能证明这些闯入者涉嫌非法入侵、寻衅滋事,她和王全平律师将向博白县警方申请立案侦查。王宇表示将对博白县公安机关给叶海燕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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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宁汗青

    回复@河山在我心: 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女子遭色狼强吻 生生咬下对方舌尖】据浙江在线,4月13日凌晨,杭州刚下班的杨姑娘遭遇色狼欲行不轨。刚烈的杨姑娘把色狼的舌头硬生生地咬了一截下来。色狼疼痛难忍,落荒而逃。色狼戴某日前被警方刑拘。戴某说,被咬伤后,舌头缝了几针,说话受影响,含糊不清,成了个大舌头。这姑娘,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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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的逢场作戏

    刑法第二十条:⒈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⒉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⒊ 对正
    【摊主拒交保护费遭围殴 刺死1人被免刑责】由于摆摊纠纷,北京麻辣烫摊主杨军林被四人持木棍追打,被打倒在地的杨军林情急之下抽出削菜刀,刺中1人,致其不治身亡。扎人后,杨军林自首。北京法院以防卫过当为由,判决杨军林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对其免于刑事处罚。详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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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达803

    被害人许振军纠集黑恶势力手持砍刀、棍棒等凶器强行闯入被告人张好峰家中,对张好峰一家乱砍乱杀,经法医鉴定,张好峰身上共有13处刀伤;其子张海滨也多处受伤仅头部就缝了十几针。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张好峰父子拥有无限防卫权,对许振军的死亡后果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14日预告 张好峰是河南封丘村民,多次举报村党支部书记许洪振有经济问题,双方为此积怨。许洪振之子来到张好峰家院内,双方发生打斗,张好峰持镰刀朝许振军上半身乱砍,许振军经抢救无效死亡。一审法院认定张好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好峰辩护律师则主张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目前该案开庭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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