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的搜索结果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华商报

    【男子#连上23天班出车间猝死不被定工伤#】何先生的弟弟何某在广东省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上班,8月10日中午,何某从车间出来4分钟,正在去吃饭的路上,突然吐血猝死。“120救护车当时也去了现场,人没抢救过来,医院死亡证明上写的是猝死。我弟弟连上23天班了,这就是过劳死”。何先生认为,弟弟连上23天班,是不是工伤公司都应该赔付,以工伤为由推脱是在推卸责任。“我们找公司,公司说有保险,但人社部门认定不是工伤,我们行政复议了,结果也没有改变。公司到现在还没赔偿,我们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在何先生提供的弟弟2023年出勤记录中,7月显示,7月3日至17日连上15天班,休息1天,7月19日至8月9日连上22天班,8月10日打了上班卡,未打下班卡。上班卡时间在上午7时12分至19分不等,下班卡时间从下午6时32分至7时31分不等。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小何年龄为35岁,死亡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死亡原因为猝死。用人单位回应:每日工作时间不长,应该不存在过劳情况11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负责处理何某一事的工作人员说,出事的第二天,公司就向人社部门递交了工伤认定的相关资料,认定结果是非工伤,依据为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岗位。他们公司给员工都买了社保,意外险也能赔付一些。“能赔付金额和家属要求的差距较大,家属要100多万元。家属复议了,最终结果还没告知到我们,会根据结果执行。”工作人员说,对于家属提出的连上23天的情况,其实每天的工作时间没有那么长,应该不存在过劳的情况,连上20多天的情节还需要再核实,“人猝死后未解剖,所以医院也没有说具体的死因,只是说猝死。”南海区人社局:休息时间非工作岗位,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佛山市南海区人社局于8月11日受理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何某是该公司员工,2023年8月10日,何某上日班,上班时间由早上7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中午11时至12时为午餐时间,当日何某在公司工作至11时后打卡出工作车间,记录的时间为11时2分(有视频佐证),后其与同事一起步行出车间去吃午餐,11时6分左右,其步行至阳光走廊中间段时突发晕倒在地,经120到场抢救后证实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何某的死亡发生在休息时间内,其事发地点也不属于工作岗位,综述,其死亡不属于视同工伤死亡。何某的死亡,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规定,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是视同工伤。不予认定工伤后,家属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月27日出具行政复议答复书显示,该局于2023年8月11日受理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开展调查,并于2023年8月14日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并有效送达予公司方,2023年8月16日公司方出具《不予举证说明》,其后,答复人综合所有材料以及自身调查所得,于2023年8月23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95416号),并依法向各方当事人送达。答复人所作的上述认定工伤决定,程序合法。南海区政府:《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表述不够严谨,但不影响结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11月8日出具行复议决定书南海府行复563号显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上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否合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十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本案中,可以证实何某是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的员工,其是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突发疾病时并非处于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死亡原因亦非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致,故其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亦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被申请人据此对何某的死亡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合法有据。对于家属述称何某午餐时间内去吃午饭的过程应当视为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南海区人民政府认为,虽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合理的休息时间来保障劳动者吃饭的生理需求,但该休息时间并不能视为工作时间;而工作岗位是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履行岗位职责的场所,并不包括上下班途中。本案中,何某是在下班后外出吃午饭的路途中突发疾病死亡,其突发疾病的时间处于休息时间,且其已离开工作岗位,不能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申请人的上述复议理由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但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将“何某的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记载为“何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表述不够严谨,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处理结果的合法性。于是维持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如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欣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阿毗tan嬷

    1. 微博附图
    2.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帮女郎帮你忙AHTV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平安湖州

    #男子偷20斤生姜被抓时已去皮晒好#】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居民张某下班途中见一沿街商铺门边有不少生姜,心生贪念,于7日凌晨将20斤生姜偷走。义安分局五松派出所民警接店主报警后,迅速将张某抓获。令人啼笑的是,张某早已将20斤生姜全部刮好并晾晒。网友:有这效率,干点啥不好。  ...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沈阳晚报

    #男子偷20斤生姜被抓时已去皮晒好#】铜陵市义安区居民张某下班途中见一沿街商铺门边有不少生姜,心生贪念,于7日凌晨将20斤生姜偷走。义安分局五松派出所民警接店主报警后,迅速将张某抓获。令人啼笑的是,张某早已将20斤生姜全部刮好并晾晒。网友:有这效率,干点啥不好。(中新视频) ...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环球时报-英文版

    【整齐活了#男子偷20斤生姜被抓获时已刮好晒好#】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居民张某下班途中见一沿街商铺门边有不少生姜,心生歹意,于7日凌晨将20斤生姜偷走。义安分局五松派出所民警接店主报警后,迅速将张某抓获。令人啼笑的是,张某早已将20斤生姜全部刮好并晾晒。网友:有这效率,干点啥不好 ...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微博图书馆

    #在路上看中国#【巨石滚落公路,铁路职工徒手清除】6月10日早上五点多,国道滨榆线(九榆线),段廷到芦家庄公路上,晚上下雨,导致山体落石,滚落公路中间,太原南工务段综合机修车间赵海军、冯华伟、李光、李鑫、韩俊平下班途中,发现巨石挡路,危机过往行车安全,其中一块石头重有七八百斤,他们立 ...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第一新闻

    #安康#石泉:#环卫工驾车侧翻市民合力扶起#】5月24日下午,安康石泉县一名女环卫工人在下班途中驾驶三轮车行驶至环城路妇幼保健院路段时,因天气炎热中暑头晕,导致车辆侧翻,附近五六位市民见状合力将三轮车扶起,见环卫工人身体没有受伤,默默离开。(石泉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丁浩哲 第一新闻编辑: ...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Excel技巧网_官方微博

    每天上下班途中,别人发呆,你却拿着手机边听音乐,边学技巧,一个月后会有新的故事发生。。。 店铺所有宝贝自动发货,2分钟内发货到指定邮箱。自由组合套餐,可节省多达178元,相当于买6送2。戳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Excel技巧网_官方微博

    下班途中,别人在聊天打游戏,你在学技巧,几条街的距离就是这么拉开的。。。 ( PS. 全屏高清的小视频动画教程,戳 →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沂司法

    #立法追踪#【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出现关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属无效条款;只要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无论员工选用什么交通工具上班,都不影响工伤的构成。🔗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光合能量旗舰店

    【光合3点拌】公司最近周边发生多起女性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流氓费力骚扰事件,光合君琢磨着是该推出护送妹子上下班的增值服务了[思考]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茂名娱乐网

    【茂南见闻】网友爆料称,下班途中见闻,在市区熹龙酒店门前, 这几个交警居然这么粗暴地对待车主,红绿灯停止线前查车,这是“抢车”了吧?在“查”车的过程中不知对车主做了什么,导致穿着短裙的女车主跌下地了,竟没看到有人有想要扶起的意思......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外滩画报

    【快删掉那些费时又伤财的 “遗愿清单”】蹦极很刺激,跑完21公里的半程马拉松能够增加人们的成就感。英国《卫报》专栏作家 Jessica Reed 认为和心爱的人一起躺在停车场后的大草坪、下班途中电台突然播放起自己学生时代最喜欢的一首歌更能荡起内心温柔的涟漪。原文地址:🔗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华商报

    #下班途中#【一张火遍全球的GIF图】桌面进化史:1 9 8 0 年 — 2 0 1 4 年。科技改变了未来!可我们的桌面除了电脑,还剩下什么?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平安北京

    【辅警下班途中勇救火灾】7日凌晨,房山分局西潞派出所辅警张煜加班后回家途中,行至拱辰街道城东市场纸坊村路口时,发现一临街店铺起火。张煜立刻拨打报警电话,同时逐一拍打周围店铺门窗叫醒熟睡群众,为防止火势蔓延,他还带领周围群众取水灭火,为消防官兵和派出所民警救援赢得了宝贵时间。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茂名娱乐网

    【无良司机撞倒路人逃逸 伤者家属悬赏寻凶】9月11日,家住茂名市河西新坡商业城的温女士突遇飞来横祸,在下班途中怀疑被一机动车从后面撞上,倒地人事不醒。事发后,肇事机动车不顾人命关天,竟然驶离事故现场。伤者家属希望知情市民能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案。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豫法阳光

    下班途中骑车受伤 虽非工伤仍获补偿】温阿姨骑摩托车下班途中摔倒,依工伤新规是否能按工伤获得赔偿呢?9月9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温阿姨获得了一次性补偿36000元。🔗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东方早报

    【吃饭回单位途中死亡不算工伤?男子为亡妻7年打5场官司】2007年,华建成的妻子中午和同事外出吃饭,返回途中遇车祸死亡。华建成向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人社局认为这不算“上下班途中”即从居住地到单位途中,不予认定。去年法院责令人社局重新认定,但上月,人社局仍决定不认定。🔗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济南中院

    下班途中骑车受伤 虽非工伤仍获补偿】在煤灰砖厂做杂工的温阿姨骑摩托车下班途中摔倒。9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其获得一次性补偿36000元。法官提醒,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职工应当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这是用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 网页链接
    下班途中骑车受伤 虽非工伤仍获补偿】在煤灰砖厂做杂工的温阿姨骑摩托车下班途中摔倒。9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其获得一次性补偿36000元。法官提醒,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职工应当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这是用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 网页链接
    转发 45评论 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人民法院报

    下班途中骑车受伤 虽非工伤仍获补偿】在煤灰砖厂做杂工的温阿姨骑摩托车下班途中摔倒。9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其获得一次性补偿36000元。法官提醒,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职工应当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这是用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聚焦#【下班买菜遇车祸,可认定为工伤】王女士是某五金电器公司职工,下班途中买菜遇车祸死亡。电器公司不服人社局工伤认定,两次起诉法院请求撤销。江门市中级法院二审认为,王女士在下班合理时间到居住地附近买菜再迳行回家,合乎生活常理,符合工伤认定,电器公司的撤销请求未获支持。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客都天平

    #以案说法#下班途中骑车受伤 虽非工伤仍获补偿】温阿姨骑摩托车下班途中摔倒,按工伤新规是否能按工伤获得赔偿?依照法律规定没有外力影响,自己跌倒的不能算工伤,但近日,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帮助下,温阿姨还是获得了一次性补偿3.6万元。🔗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项项300

    下班途中工作急事返回,回家又被淘淘气得够呛。分明感觉脖子里的甲状腺在涨大,压迫,阻碍呼吸,头脑僵硬,无比难受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21世纪网

    【华宸未来资管总经理万云遭免职 传其遇严重车祸一度失忆】昨日消息,华宸未来资管总经理万云已被免职。上周五证监会通报对华宸未来资管基金子公司处罚决议,据称其中对华宸未来资管高管有“不适当人选”认定。证监会处罚决议出炉前,有传言称万云下班途中遇严重车祸,一度失忆。🔗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浪财经

    【华宸未来资管总经理万云遭免职 曾遭车祸致失忆】昨日晚间消息称,华宸未来资管总经理万云已被免职。上周五证监会通报对华宸未来资管基金子公司处罚决议,据称其中对华宸未来资管高管有“不适当人选”认定。证监会处罚决议出炉前,有传言称万云下班途中遇严重车祸,一度失忆。🔗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环球时报

    【图解:别误解了“下班顺道买菜受伤算工伤”】最高院近日公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劳动报社 详解存在较多误解的内容:①下班途中买菜受伤算工伤?②出差期间受伤都算工伤?③劳动关系推诿就没法认工伤?④第三人原因伤害可获双份赔偿?收藏,了解!🔗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扬子晚报

    【图解:别误解了“下班顺道买菜受伤算工伤”】最高院近日公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劳动报社 详解存在较多误解的内容:①下班途中买菜受伤算工伤?②出差期间受伤都算工伤?③劳动关系推诿就没法认工伤?④第三人原因伤害可获双份赔偿?收藏,了解!🔗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人民日报

    【图解:别误解了“下班顺道买菜受伤算工伤”】最高院近日公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劳动报社 详解存在较多误解的内容:①下班途中买菜受伤算工伤?②出差期间受伤都算工伤?③劳动关系推诿就没法认工伤?④第三人原因伤害可获双份赔偿?收藏,了解!🔗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豫法阳光

    【社保局详解“下班买菜出意外属工伤”:须有两限定】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上下班途中买菜时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须有两大限定:一是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
    【社保局详解“下班买菜出意外属工伤”:须有两限定】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上下班途中买菜时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须有两大限定:一是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Via@北京青年报 href="https://t.cn/Rh2n5R5" target="_blank" title="https://t.cn/Rh2n5R5" class="text-fw-blue-primary hover:underline hover:underline-offset-4">🔗 网页链接
    转发 62评论 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