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了博文 《从夏俊峰案、李天一案看律师职业伦理》 - 从夏俊峰案、李天一案看律师职业伦理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金牙大状论坛总坛主王思鲁律师 一、引言 近日,李天一等 http://t.cn/zRbGtd8展开全文
- 夏俊峰案是刑事案件,关乎法律无关政治;画作抄袭是社会问题,关乎公德无涉政治。我们没有必要将任何社会问题或个案事件泛政治化,中国人、中国政府和中国社会应逐步走向成熟,进入正常社会状态。凡事泛政治化,左右死掐,累不累?!
- 夏俊峰案再反思:我们不该沦为乌合之众!编剧仿佛失去了“操纵”剧本的能力,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的剧情,正在以惊人的方式演绎。与案发之初夏俊峰一方受到普遍同情不同,现如今质疑者似乎越来越多,质疑声越来越高,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目前的质疑集中在两点: 一个是 ...展开全文
- 夏俊峰案件。官方给出的都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需要严密性,否则极可能因微小偏差导致结果大相径庭,如果官方的间接证据,你都觉得不完整、牵强附会,为什么要相信?间接证据是需要推理的,推理不过是因果联想,斯密和休谟早就看清了,因果联想是人的一种基于给定条件的认定,这不是无偏的视角展开全文
- 成长,便是接##夏俊峰案##受一个不完美和不理想的自己,说说你成长路上最难忘的事儿吧~
- 夏俊峰案的判决,是对“情理法”人治思维的否定,是对“法理情”法治思维的强调重申。 杀人偿命或许有些江湖义气,但在法治的今天,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 夏俊峰案再反思:我们不该沦为乌合之众_评论频道_央视网 但随着报道的深入,真相被多角度还原,部分网友开始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更有甚者,一些网友因觉得自己被欺骗,从而陷入“阴谋论”的怀疑情绪之中。 http://t.cn/zRUmhkV展开全文
- 夏俊峰案牵出的传播伦理和行为值得反思(图)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同情弱者,是很正常的情感。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留下孤儿寡母,是值得我们同情。但是,我们必须讲求真实,我们,尤其是媒体不该沦为乌合之众,不能通过夸大或造假来消费人们的同情。http://t.cn/zRbhE3Y @头条博客 @人民日报 展开全文
- 【央视网:媒体用错夏俊峰照片 推手要讲节操】编剧仿佛失去了“操纵”剧本的能力,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的剧情,正在以惊人的方式演绎。真实的夏俊峰照片 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留下孤儿寡母,容易激发网友的同情心。具体到夏俊峰案,除了思考“ (分享自 @凤凰网 ) http://t.cn/zR4s1sg展开全文
- 公元2200年15号: 这几天再度激辩夏俊峰案:http://t.cn/zRUmhkV,联想到前一段在唐慧案中勇于重新质疑的《南周》。对于曾经倾注太多人情感的“事实”进行质疑,一定,会让相当多的人不舒服,甚至愤怒。但是百年之后再回首,恰恰是这些为捍卫真相而不惜逆“主流龙鳞”的无畏猛士让文明阔步前行。展开全文
- 夏俊峰案被自由派渲染的也太夸张了,在他们信奉的民主美国,警察执法招到反抗,警察随时可以掏枪袭击。现在什么事儿都扯到意识形态,利用同情心,恶意渲染,在他们眼里根本没有法律可言。反体制和反法律是一回事?
- 发表了博文 《从律师技能角度反思夏俊峰案和李天一案——金牙大状论坛第一期来稿选萃之二》 - 从律师技能角度反思夏俊峰案和李天一案 作者:黄坚明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夏俊峰案、李天一案演变为社会公 http://t.cn/zRbUUDv展开全文
- 发表了博文 《论合理怀疑的排除——以夏俊峰案和李天一案为例》 - 论合理怀疑的排除——以夏俊峰案和李天一案为例 甄鹏 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综合全案证据, http://t.cn/zRbyTEX展开全文
- 发表了博文 《从夏俊峰案、李天一案看律师职业伦理》 - 从夏俊峰案、李天一案看律师职业伦理 一、引言 近日,李天一等人涉嫌轮奸案一审判决已经宣布,夏俊峰故意杀人案最高院已经核准执行死刑,但是舆论热度并 http://t.cn/zRbUC5B展开全文
- 只需抛出“强强抄袭别人的画”这一点,就能收获许多民众对夏俊峰案的整个态度转折,当局对许多人智商的把握,真是无比的精准。
- 勿需对小夏(夏俊峰之子)去做过多的解读。画册一事,错就是错,孩子本身应该是没有任何恶意的,孩子不该因此被消费;但应思考在事件中大人们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老师、出版商、媒介等等。其次,此次之事应与夏事不存在直接关联,若以此事的是非对错来推理夏俊峰及夏俊峰案诸事,不当。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