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目睹众多犯罪嫌疑人穿着囚服,头被剃得光光,感觉非常不妥。刑法规定罪行法定原则,即只有经人民法院审判认定为犯罪的被告人才是真正的罪犯。既然还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即还没经审判定罪前,为啥要把别人头剃光,让别人穿囚服?这有违背法制精神。希望高层智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