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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修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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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现在很多案件就是这样啊,一开始就是检察院直接介入,一样是关人,但没有检察院的立案手续。检察院说那也叫“双规”,纪委还出说明说那叫“双规”。比如,我办理的贵州熊祖模案、湖南王建华案,都是这样,正式刑拘之前的“纪委”双规期间,一直都是检察院在搞。莫非这将制度化?
    #废除双规#终于启动。《南华早报》消息: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作出决定,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回到司法途径,移 交检察院。今后领导干部涉及职务犯罪,将不再由中纪委先办案,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将由检察院 直接介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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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夙生律师: 青岛书记李群忙删贴,没有时间救人。 //@杨学林律师: 你一提问责,他就说先救人。好像问责就不能救人,救人就不能问责。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青岛有几个媒体人,天天在羞辱“媒体”这个行业,一出事就高喊:“青岛雄起!青岛奋进!青岛迸发!青岛挺住!爆炸让你更坚强!”那是52个鲜活生命啊,52个家庭的灭顶之灾啊,尸骨未寒、责任未明、搜救未完、人心未暖……你说你雄起奋进挺住迸发你MLGB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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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大爆炸调查,必须首先控制青岛市委书记和市长,否则不可能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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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昭案卷的来龙去脉】彭令范女士是林昭的妹妹,她这篇文章,详细披露了林昭案历经两次复查,方得平反的过程。读后我们才知道,主持林昭案平反的上海高院院长关子展,原是彭令范在上海第二医学院的老领导,若不是有此机缘,林昭要脱去“精神病”的罪名,恐怕还要经历很多波折。🔗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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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石屹: 我不敢请您当助手。 //@任志强: 我给潘潘当助手! //@老沉: 老潘可以成立一个冤情受理公司了呵呵 法院在搞红色幽默。
    我接受北京高级法院聘请成为特邀监督员。我承诺绝不因个人或公司的事,利用此身份去过问或麻烦法院。我愿为那些受到冤屈的人们去奔走。我愿为法制和社会进步做我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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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振华: 对公权力持敬畏之心,对公权力者持警惕之心。
    如果一个社会中最底层的民众都对未来失去了信心,没有了基本生存的安全感和基本保障,失去了对执业标准和道德的信任,那么这个社会就会不断出现行为激化的对抗,私刑与杀人和自杀案件成为常态。当面对公权投诉无门时,公权就成为了旁观者或帮凶。当公权不能被善用或错用时,整个社会就会人心慌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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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华早报专访贺卫方:宪政让国家政权更有力量】贺昨日来港演讲:“中国宪政之路”。他指出,宪政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对公民权利的维护,看上去像是削弱了党的权力,但实际上将帮助其更好地统治这个国家。政府至今依赖一种过时的思维在统治这个国家,很难转换到新的管理思维上。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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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用公共场所洗手液 部分细菌超标600倍!】你习惯用餐厅、商场等公共卫生间的洗手液吗?经取样检测,有的公共场所提供的洗手液有点可怕,细菌超标达600倍!专家称,用这种洗手液不仅越洗越脏,还可能会对手上的创面产生化脓感染,细菌进入血液,甚至能危及生命。提醒身边人,扩散!@央视财经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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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 否定重庆模式很难吗。
    【运动何时休】明明知道,运动式的做法,上下交相作秀,再轰轰烈烈也是走过场。最多搞出几个顶风作案的杀鸡儆猴,根本无法解决对权力的真正的监督与约束。但还是乐此不疲,兴味盎然,令人不得其解。原以为重庆是重庆,中国是中国。现在看出来了,中国就是放大了的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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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明: 教育为主!丹: 此案一开始“不公开审理”就已经名存实亡,多家官方媒体不顾及李某某是未成年人接连点名报道,梦对抗出位又引发律师之间冲突,各位律师都怕网民误会自己,都想说清楚,才导致今天的结果。这责任不仅是律师的,也有社会各部门。故可以批评律师、引以为戒,但不赞成清算、处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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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律师看过来】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认为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存在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均造成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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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 对,网络的比较鉴别,能让所有伪装剥去。 //@阿六居士: 其实也是好事,陈律。正好让其表演,让老百姓自己辨别[哈哈]@陈有西
    【不良律师看过来】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认为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存在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均造成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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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能像对待王书金案一样对待聂树斌案?为什么不在王书金被杀前尽早启动聂树斌案的重审程序?有错必纠是我们一贯的司法理念!至少聂树斌案存在疑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何在?贺卫方老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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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卫方: 【八年了!】从2005年起一直呼喊,他们一直在装睡!我倦矣!民亦劳止,汔可小休?[伤心]//@金久皓: 贺卫方呼吁了,南方周末呼吁了,学者媒体都呼吁了,接下来看贺卫方和媒体呼吁的效果了......这个社会总要有公平正义在才行//@贺卫方: 【我在这儿呐!】最高法不可再推诿🔗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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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能像对待王书金案一样对待聂树斌案?为什么不在王书金被杀前尽早启动聂树斌案的重审程序?有错必纠是我们一贯的司法理念!至少聂树斌案存在疑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何在?贺卫方老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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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钟为谁敲响?】一个人为钱财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所有人都有罪。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如果一个人绝望,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安全。 所以,永远不要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下一个不是你我。夏俊峰[蜡烛]走好[泪] @沈阳张晶 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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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自今日起,除@陈有西 律师所代理王功权案之外,本博停止一切其他话题,包括原创、转发和评论,直至结案。在此期间,不回应除此话题之外的任何讨论,敬请博友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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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估计他们认为你不是能够让此案翻盘的律师。
    经过几次折腾,有西兄明天总算能会见王功权,权力终归要用到边界。而我,由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不让会见许ZY,我已经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北京市公安局维持,恐怕法律程序还要走下去。让律师见一下,天也塌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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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范忠信: 是什么样的选拔制度和培养模式能造就这样的“人民公仆”?毛左们,你们看看!要是实行宪政,让人民直接票选?他敢拿这幅面孔对着主人(人民)吗?借他一百个胆他也不敢!
    【河北某镇书记梁文勇被偷拍案】边喝五粮液边骂百姓:手里端着米饭,嘴里吃着猪肉,最后还得骂你娘,老百姓就是这付德性!不能给脸,给脸不要脸!🔗 网页链接 疑因损害他人利益,为某就餐者偷拍。此案与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类似,皆为当事人私力救济。公力救济不能实现正义,私力救济必然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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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人王功权:水调歌头】 政府非皇帝,公民别感恩。纳税年年雇吏,权利属人民。纵有千番效绩,都是官员本分,总负世间心。痛看全球榜,百后愧言尊。问何日,倡民主,万象新。一扫千年奴性,个个活成人。不再民权颓萎,还我东方雄气,妇孺笑如春。写罢愁眉敛,点点泪沾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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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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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功权对话录:这样劫掠财产会天下大乱的]上周和王功权先生聊了个天,主题是评点马云柳传志等人的言论,如今政商环境下企业家如何自处,以及他本人的人生选择。迥异于在感情上的优柔寡断,王谈政商的常识逻辑让我赞叹。听他说“梁稳根说他的财产是党的,他跟党办理股权变更了没有”,实在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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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广微新闻#【消息称商人王功权被警方带走】据@凤凰财经 报道:曾因高调“私奔”被公众熟知的商人王功权今天中午被北京公安以“传唤”名义带走,据称王功权“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任志强@杨锦麟 也微博发布了类似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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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 回复@地猫店长: 不值得去理。因为袁在说的是『接受了委托收了费』的律师。我不接受委托,在凤凰访谈中已说得一淸二楚。网络是镜子,每人都能照出屑小和高大,网民自能识别,不用焦急。 //@地猫店长: 我觉得这条@陈有西 可以控告袁裕来诽谤造谣。你说人家收钱的根据在哪里?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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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回复腾:因为社会心理巳把批判李家视为正义,案情真相,五人是不是会冤判,他们已不关心,甚至认为就算冤判也活该。央视在抓获次日就实名报道轮奸大案,点燃全国怒火。因为人们天然相信央视和公安不会搞错。而此时只是报䅁,案件真相根本未开始调查。先入为主,是普遍社会心理。受过专业法律训练
    【李天一案的律师伦理】和同行闲聊,我强调律师必须有独立意志,如确实认识到当事人已构成犯罪,不应作无罪辩护,当事人逼太紧,应辞去委托。不辞去委托,还在网上大呼小叫,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同行说,危害更大的是,有律师接受委托收了费,却不向社会说明,以中立的假相为当事人辩护,欺世盗名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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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对证据有瑕疵且有律师做无罪辩护的共同犯罪案件,作有罪辩护的律师应辩称,自己注意到了证据存在的瑕疵以及其他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对这样有争议的案件,建议法院谨慎裁判;如果判自己的当事人有罪,希望考虑某些情节。断不可辩称犯罪成立,指控有理,即使你真这样认为。//@谢佑平: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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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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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回复@大妮小瑶: 这个@大妮小瑶 太诛心了吧。澄清下:我跟哪家都没关系,只关系律师伦理和刑辩技术问题。 //@大妮小瑶: 看来李在柯说的李家出了大钱花在网络里想以此扭转舆论,现在看来不是空穴来风,呵呵,看这么多为李家舔腚的所谓公知的嘴脸就可知道一二了,果然是树大好乘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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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律师谈辩护情况】陈枢律师:所有律师都对预审中间提供的口供提出质疑,对对方证人证言也提出强烈质疑,尤其对被害人的陈述,认为多数情节为虚假陈述。合乎逻辑的思考,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但是,最后那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却都坚定不移地承认强奸罪成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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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 回复@郭旭律师: 郭律师,作为律师要严谨。你仔细点开看看,这是捜狐新闻公开报道,怎么成了我公布的?五毛水军故意造谣我不会去理会,律师要批评別人,先去搞清事实。否则会让人觉得轻浮。相煎何太急
    【李天一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书曝光】独家披露李天一案无罪辩护意见书,称受害人陈述的真实性存重大疑问,本案应是一个假案。详情>> 🔗 网页链接 @搜狐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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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把嫖资给抬高了。
    真心讨论一个法律问题:薛蛮子之前在网上自曝患癌症,后来好了。现国内权威媒体曝其在国外生活期间染上了嫖娼恶习,来中国后继续频繁嫖娼,对嫖娼和聚众淫乱活动几近痴迷。🔗 网页链接 题为:设若嫖娼对薛治疗疾病有特殊疗效,其嫖娼是为了治病,是否应当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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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建议警方进一步查查网络大V可能存在的逃税、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等等经济问题接触。坏蛋一个。
    【警方进一步查明网络大V"薛蛮子"涉嫌聚众淫乱】日前,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朝阳区安慧北里一带连续端掉多个卖淫嫖娼窝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7名。其中,广受外界关注网络大V"薛蛮子"(中文名"薛必群",美籍华人)经警方进一步查明不仅嫖娼,还涉嫌聚众淫乱。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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