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真诚匡扶正义的头像

真诚匡扶正义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真诚匡扶正义

    「一个法治主义者的信念」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转发 4861评论 190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真诚匡扶正义

    转发微博
    【致中联重科】今年8月28日,我有幸参观贵公司,厂区蒸蒸日上的景象,各种陈列产品,“至诚无息,博厚悠远”的厂训,还有公司管理层的雄心壮志都令人印象深刻。上市企业须接受社会与媒体监督,媒体报道若有不实,公布真实情况以正视听可矣,诉诸法庭以保障名誉可矣,抓记者得不偿失啊!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59评论 128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