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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杀人 //@赵晓: //@王石: 挺! //@张力奋: //@人文经济学会: 转发微博 我反对死刑。既然认为杀人错误有什么理由再去杀一个人?死刑在逻辑上站不住脚。当然,从滥用死刑到不用死刑有一段过程,应该是逐渐减少,更慎重地使用。特别对社会上有争议的死刑更要慎重。可是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这使大家大失所望。我们这个社会应该走向和谐而不是加剧分裂。不知道执政者是怎么想的 转发 5335评论 2454 原微博 清心zba
一定要看 //@赵晓: 这个要看。 奥古斯丁的母亲致梦鸽女士的信:梦鸽女士,你好! 在网上流传着一封以某位父亲的名义写给你的信。但现在给你写信的是一位母亲。之所以给你写这封信,是因为我和你有共同之处:我们都有一个叛...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转发 508评论 35 原微博 清心zba
发表了博文 《2013.5.16 第三天》 - 创世纪第三章 3:1 耶和华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 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 3:2 女人对 🔗 网页链接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