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飞爵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兰陵飞爵
导师级的就是不一样//@思想史略: //@司令本: 都是牛人![衰]//@华夏正道: 祖师爷!//@粤东老赵: 包二奶、养小三的领路人啊 原微博 兰陵飞爵
不巧邂逅了一张雨后的呼和浩特,竟激起心中幽幽的眷恋。真的想不出那是何处了,但却晓得,我曾走过那一方街道,看过那一抹晴空,以我熟悉的模样。 原微博 兰陵飞爵
虽然我也一样希望真凶得到惩处,但在朱令案上却不支持重审:1.道德原则决不能在执法的过程中侵害法律原则,这确实是法制的基础,不应破坏。2.法律的目的更在于保护无辜者而非除恶,重审不会使朱令恢复,重要的是使这类错判不再发生。3.给予舆论就进行重审实质上是多数暴力对法治的践踏。 【最终修改版:言论自由高于一切——对朱令案中一些问题的澄清】知的自由,说的自由,凭良心坦率争论的自由,是高于一切的自由。对早前长微博版本做了一些扩展,针对一些经典谬论如“舆论干扰司法”,做出了澄清。字数也从4200扩展到了5600。有兴趣的同学可点击博客🔗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