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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

    【老人“呼吸心跳骤停”死亡,保险公司以“猝死”拒赔引争议】#老人呼吸心跳骤停死亡保险以猝死拒赔# 近日,王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从2017年开始,他的母亲为他父亲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化支公司每年投保人身意外险。2024年4月,他父亲在与人发生争执的过程中去世,死因为“呼吸心跳骤停”,之后中国人寿安化县支公司认为老人死因属猝死,为疾病身故,不能按意外身故赔付。他们多次与中国人寿安化县支公司进行交涉后,对方称愿意理赔5万元。6月13日,中国人寿安化县支公司柜台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根据提供的被投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可以查询到投保信息,但是具体理赔情况不清楚。同日下午,澎湃新闻致电中国人寿安化县支公司柜台经理,对方表示不能接受采访,相应采访请求会向上级反映。6月20日上午,澎湃新闻再次致电中国人寿安化县支公司柜台经理询问王先生父亲人身意外险理赔进展,对方表示没有权限接受采访,随即挂断电话。王先生提供的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部分显示,因猝死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律师分析认为,因呼吸心跳骤停的死亡情形,不能简单地视为猝死,要看合同条款是否对“猝死”进行清晰定义,该用语指向范围是否明确。建议家属查明被投保人“呼吸心跳骤停”死亡的原因,搜集保险合同、相关解释条款和其他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网页链接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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