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到医学院是学习救死扶伤,教师教授的是救死扶伤,医院的天职是救死扶伤,积极履行救死扶伤职责的,学生、学校、医院不应以此为荣吗?不得肯定反遭处分,还有天理吗?俞老师迟到的这一课,是俞老师本人乃至整个南方医科大学中最好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