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三湘都市报

    #军哥说新闻# 丨韦副市长戴副局长“通奸” 是为了“爱情”吗?为何不就地免职】网传“扬州市有关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有了后续,官方通报证实淮安市副市长韦峰、扬州市广陵区商务局副局长戴璐存在生活作风问题,目前正按程序追究二人纪律责任并建议免职。那么,二人的行为究竟违反了什么纪律?为何证实了后不立即就地免职而是按程序追究二人纪律责任并建议免职?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对于这起被全国人民围观“吃瓜”事件,反腐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表示,二人属于通奸行为,违反了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彭新林教授说,“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也是违纪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至于建议免职,这主要涉及干部任免权限的问题。副市长职务是经过当地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按照程序要由当地市人大常委会免去韦峰副市长职务。纪检监察部门的建议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可斟酌考虑的建议,“建议免职”实际上是有一定约束力的,只是涉及干部任免权限问题才如此表述。根据公开资料,韦峰,江苏扬州人,生于1977年。2021年8月,韦峰任扬州市政府党组成员、扬州市广陵区委书记,2022年2月任淮安市副市长。目前,淮安市政府官网已将副市长韦峰的简历撤下。戴璐则曾任扬州广陵区商务局副局长。由此可见,二人曾共事、属上下级关系。彭新林表示,在官场实际案例中,上下级之间这些表面上看似“你情我愿”的男女关系,背后往往是深层次的权色交易。看来一句简单的“为了爱情”,决不能成为党员干部违反生活作风问题的借口。官员的生活作风无小事,公职人员的社会形象,是具有示范效应的,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纪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记者 王珏) 三湘都市报的微博视频收起 3:10 6次观看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