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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不染

    所以说我觉得我能保有今日的尊严骄傲都显得是僭越。父母双方都控制在低边缘至精神病性人格水平的户主手里,不过是终端,而我妈还直接把这个人格水平继承了下来。而我是他们在第二代(就是绝对弱势)的交点。我觉得我被毁灭或者成为阿Q才是最正常的结局。
    一句话总结就是,因为我爸跟我妈结婚是奉父命攀高枝,而且这个家族没有离婚这个选项,所以在我妈是低边缘接近精神病性人格水平的情况下,对一切充耳不闻,坚决认为我妈没有任何问题(还表演各种事情听我妈的)。既然我妈没有问题,攀高枝制造出的产品我就理应符合我爷爷(我觉得也至少是在比较低的边缘人格水平上,甚至可以说也有一些精神病性特征,比如觉得我家的血优于别人)的预期。不然就是我辜负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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