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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

    【美女照片被“抠脚大汉”冒用骗取网友钱财,她竟没办法维权?】 一个漂亮的青岛女孩,自己发在网络空间里的照片被在上海的一个陌生人冒用。更令她不安的是,对方用这些照片包装出来的形象,在网上诈骗网友钱财。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毫无底线的网上乱象,让不少网友认识到“抠脚大汉”冒充美女吸引眼球,赚取流量和金钱,甚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猫腻。青岛女孩小美(化名)没想到自己也被卷入了类似事情,她和冒用者交涉不成,找警方报案也未果。 小美告诉记者,她认为这个男人和自己是不认识的。因为他发的抖音照片都是从小美发的微博盗取的,现在把她逼得发照片都得手写上“水印”两个字。而在今年4月份,这个男人还在微博上用小号找到了小美进行挑衅。大体意思就是“我就是用你照片了,我又没有骗你的钱,用你照片怎么了?关你什么事?” 前互联网巨头平台的工作人员于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平台在注册时有实名认证机制,但是平台在后期很难监管是否是本人在使用账号。如果有人冒用他人照片或视频,在没有使用侮辱性或者负面的言辞,也没有用户投诉的话,平台并不能准确认定存在侵权行为。”他还表示,小美可以通过侵权举报的方式向平台进行维权。“一般情况之下,平台不会人工干预用户使用,在发生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则另当别论。如果事情像小美所说,那么账号的使用者是违反了《民法典》中肖像权的相关规定,她可以一方面通过持续举报来维权,也可以将相关证据提供给平台,请平台协助处理。”  山东柏海律师事务所的陈晓泉律师表示,小美遇到的这个问题,从多个角度分析,可能会涉及到民事甚至刑事方面的多个法律问题。最直接的是照片盗用者侵犯了小美的肖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对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同时民法典还对肖像合理使用的五种行为进行了规定。结合本案,盗用者的行为显然不属于肖像合理使用的范畴,侵犯了小美的肖像权。此外,照片盗用者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多人受骗,给小美的名誉也造成了影响,涉嫌侵犯了小美的名誉权,如果照片盗用者的行骗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还可能涉嫌诈骗罪。  陈律师建议小美,可以暂停微博个人照片的更新或进行相关设置,或采取添加水印等手段,主动预防,同时可以发布澄清说明,并继续向网络发布平台投诉,如果网络发布平台不采取相关措施,那么其应该对小美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起诉,小美可以要求相关责任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如果照片盗用者的行骗金额达到刑事立案的法定标准,小美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复议,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半岛全媒体记者 毛梓权)O网页链接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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