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筒] //@南山灯火_1c8: //@摄色光: //@徐辛XuXin: [话筒] //@williamontheway: 去年10月至今年3月,每日在300呎的空間中,被兩人24小時監視,美其名「監視居住」,但不可請律師和聯絡家人。 3月後被送至韶關,住在一個地方,更給他十萬元,留在韶關「長住」。 林認為在港合法經營,無違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