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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岳芳

    最后一张图片上的“门口”显然是形容词,博主拿这个与其他几张图片的事件相提并论,不觉得无聊吗?杨华这个帖子说的很中肯,你拿此事为公知洗地,太苍白。
    一大波冷血无情的舞矛和自泔捂,咬住“门口”二字,疯狂洗地、举报,没有一人关心上吊者的死活或冤情[怒]。其中包括著名司法局法宣科长@侠骨柔情的杨华 ,甚至向国家司法部@中国普法 举报@李方平律师 @徐利平律师 。都说距离那么远,绝对不算是法院门口!认真看最后一图:什么叫“门口”……[笑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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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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