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山西: 梅律也是一枚汉子!@二世铜豌豆 //@梅春来律师: 当然,这也说明书我也快危险了 //@崔小平律师: 再转一次。老梅的文章越来越好,值得拜读。 //@梅春来律师: 以前是专制封建社会,现在我们有宪法日了 //@律师斯: 以言获罪,在我国历史教科书上不少。
浦志强案:微博言论自由界定的宪法意见书:浦志强案:微博言论自由界定的宪法意见书警方对浦志强列出30余条新浪微博,指控浦志强律师触犯了寻衅滋事罪、煽动民族仇恨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浦志强...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