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财新网

    判决内容显示:2013年7月,朱宗文安排陈永洲以个人名义到中国证监会举报中联重科,并分两次支付陈永洲人民币50万元。案件开庭过程中,陈永洲表示:朱宗文给他50万,不仅仅是举报酬金,还含有邀请自己加盟其公司的意思。 ——财新网讨论中 🔗 网页链接
    【陈永洲案关键人物仍在逃】(记者 贺信 于宁)陈永洲案一审判决内容显示,原《每日经济新闻》华南新闻中心新闻副总监朱宗文为陈永洲所做的不实报道提供了举报材料、主导了调查分工并提供资金。由于其仍然在逃,背后动机和资金来源仍不得而知。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86评论 17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