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微博1
[话筒][心]//@代新红: //@刑事案件被害人: //@代新红: 请@监督室哲文 先生[给力]谢谢//@干卫东律师: 右边公开一下这个案子怎么结的行不?这应该不是机密吧?//@平安石河子: 博主,你家情况出现时小编不在公安,但经了解此案已结,如不服可通过正常渠道解决! [怒]新疆石河子市149团职工代建军被当地两级公安拦路抢劫、杀人放火、碎尸焚尸灭迹!逐级反映11年无立案、推诿无人受理!冤魂尸骨不全缺尸至今未得入土[泪][话筒]@中国政府网 @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 @中国党风廉政建设网 @公安部刑侦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长微博# 🔗 网页链接 请主持法律公正还民公道 转发 36573评论 214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