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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德军律师

    顾客比加害者多关五天。 //@霜叶6S: 顾客是受害者,难道要与加害者同罪?//@有个老头wb: 误食肯定是吸了毒,但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吸毒”。面店老板的问题较大,属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甚至“投毒罪”…//@双木651111: //@徐德军律师: 荒诞不经的延安警察,法律课也是体育老师教的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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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客吃面后尿检涉毒被拘 警方:误食亦算吸毒】“我从来就不碰毒品,却被以吸毒为由,送进看守所拘留了15天。”面皮店老板张某供认,将罂粟壳碾成粉末调制面皮,也被拘留10天。“我们是依法办案,无论自主吸毒或者误食毒品,公安机关均以吸毒论处,这方面法律没有明确界限。🔗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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