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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胜军改革

    第二轮征求意见稿基本保留了初稿的要点,即核心是拉平金融、非金融行业薪酬水平,由组织任命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股权激励三部分)设置上限为60万元人民币左右。当前,最大争议点是绩效考核制度如何制定和实施,央企高管的薪酬改革和企业绩效如何有效挂钩
    我发表了文章"国企该不该降薪?":央企高管收入应了那句“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官员认为央企待遇太高,央企高管认为自己待遇太低。根子还在政企不分这一老问题。只要国企高管是由组织部门任命,就无法确定一个既“激励相容”又“体制内公平”的待遇水平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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