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院
#走进赵寨子法庭#14:00,朱庭长正在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周玉诚经营石材加工,但未办理营业执照。原告王贤新一直在被告处打工,负责精岩磨制。原告诉称,被告自2013年2月至5月共欠其工资4952元。被告辩称,已经向原告支付了3500元工资,但未要求其出具收据,现在原告又不承认拿到钱了。 展开全文#走进赵寨子法庭#14:00,朱庭长正在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周玉诚经营石材加工,但未办理营业执照。原告王贤新一直在被告处打工,负责精岩磨制。原告诉称,被告自2013年2月至5月共欠其工资4952元。被告辩称,已经向原告支付了3500元工资,但未要求其出具收据,现在原告又不承认拿到钱了。 展开全文转发 50评论 7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