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水紫桐
南阳市委放人,道歉,惩处责任人! //@青远出于蓝: //@何天恩-: //@东润组团--邙山晓月: //@竹峪樵夫: //@松骨峰战斗: 打着改革旗号,剥夺工人生存权,你们政府违反社会主义宪法在先。该当何罪? //@东润组团 //@XXLSH2014: 胡乱捏造罪名,制造冤案,竟然还腆着脸称依法治国,也好意思! 展开全文#聚焦南阳#(2)南阳当局二号文称:''破坏改革''。1.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破坏改革罪'' 。南阳当局认为:南阳下岗职工的诉求为''破坏改革'' ?从视频分析:南阳下岗职工的囗号是:''坚持社会主道路''等。南阳当局以此定性为''破坏改革''而抓人,在法律上无任何依据。综上所述:南阳当局为非法拘禁。 展开全文转发 297评论 4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