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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豪哥之冷锋南下

    //@湘女--: 这点法律常识应该有的吧,做法盲太可悲了! //@吴法天: 三年多前的这个谣言最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今天我的群里竟然有两个人转发这个老谣,所以把我曾经的辟谣帖再转发一次。没法律常识可以原谅,没有生活常识就太可怕了。
    一则关于“女人遇到强奸要配合”的网上新闻,在微博上流传。传谣的网站是凤凰网。帖子所述的案件完全是杜撰的, 宋某被江某强奸一案,经核实该案并不存在。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声明辟谣澄清过,从未受理此案,根本不存在这种案件。从刑法常识上分析也是非常荒唐的。抄送@辟谣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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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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