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蓓律师: 还用拍?时刻被录像着。//@刑法小小书童: 我在想如果是该工作人员拿手机拍这位律师的话,,这个律师估计又要暴跳如雷了。。。。。侵犯我人权啦,侵犯我隐私啦。。。 //@最低法院小法官: 你怎么证明你这里是法院?你以为挂个国徽和法院牌子,门口停几辆警车就是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