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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色球面

    @中华勇士小拽帅: 私宅绝不是违法者的挡箭牌@台州麦先生: 在民宅抓卖淫,博主为何如此惶恐不安?//@林岳芳: 问彭晓芸:老鸨借民宅从事卖淫活动,这民宅也不能查?也就是说,民宅之内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活动,警方不得入内?[思考]@徽剑: 什么叫专业场所?专门提供服务的场所就是专业场所,谁告诉博主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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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民宅里抓嫖娼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如果说性工作在一国未合法化,那也是针对专业场所,取缔那些专门提供服务的场所,已经是执法的极限了,到民宅抓嫖娼,这种执法的正当性就非常可疑了。私闯民宅是否程序正当?不闯又如何知道是嫖娼?如果抓错了,人家就是一夜情,那又怎样?国家赔偿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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