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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海律师

    回复@般般肥: 车门口至少有五六个人,都看不见?打耳光之前肯定有争吵,没人听见?这之前只要有一个人主动履行法定和公德规定的给老弱让座义务,还有打人、猝死这档子事?在我看来,满车的知情者都是罪人。 //@般般肥: 就你的提问而言,你作为受过法律训练的专业人士更明白在法律意义上不能排除这种小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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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风青杨V 的博文【风青杨:老人因让座打人4耳光后猝死谁之过?】:"人要言行一致,绝大多数年轻人在说不“让座”(实际是强占“老弱病残座”)是针对别人家的老人,一旦自己的父母、爷奶一同上车,马上早早“让座”,说明心里还是知道应当让座给老人..."查看原文:🔗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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