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广东政法

    【佛山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获刑十年】昨天,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受贿案再次开庭,并当庭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宏强有期徒刑十年,追缴受贿所得476万余元,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