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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扉客2014

    我不关心这个公平分担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关心11天内4次捐精和猝死之间的技术问题。恳请 @果壳网@走近科学 联席解答。在线等,挺急的。
    【武汉某高校在读博士捐精时猝死 二审维持原判】郑某11天内先后4次捐精。2011年2月12日,郑某第5次进入生殖中心的取精室捐精时意外猝死。家属将高校、生殖中心等告上法庭,索赔400多万。一审法院判定该研究生与生殖中心均无过错,共同分担损失。近日,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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