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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小平律师

    //@袁裕来律师: 既然司法局心态不正,就没必要参加听证。 //@程海律师: 搞错了,听证是在村庄西边的“阳光中途之家”举行,是一个社区矫正的场所。安排在此听证,有羞辱被听证人的意思。昌平区司法局有一个可容纳百人的大会议室,完全没有必要到外边去听证。
    发表了博文《处罚听证会通知昌平区司法局9月5日决定在村庄举行》🔗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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