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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蒙冤法官

    我在庭审被告席上发表辩护:“指控的犯罪事实纯属子虚乌有,我无罪。”并对编造的犯罪事实进行驳斥。公诉人每每发言完毕,我与辩护律师给以连珠炮式的反驳,其相用尴尬描述,毋宁用惊慌失措确切,因为起诉书事实为编造。审判员也情不自禁悲叹。青岛市中院还是以周永康“服务大局”司法谬论处以重刑。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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