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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浔阳女高音

    //@三岔河口我的家: [晕]//@多事的猫: 真是有趣得很。明星代言,要对产品质量负责。若如此,还要质量监督局做什么?还要监管部门做什么?所有产品的生产上市,难道是不需要审批的么?荒唐! //@ECO中文网: 有读者咨询了相关问题:明星如何界定?非影视演员的名人是否算明星?只要用过就可以?还是一定要证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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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立代言过治肾亏保健品,罗志祥、汪东城、林宥嘉、陈柏霖、锦荣全都代言过卫生巾,何润东代言过女性内衣, 赵本山、宋丹丹、范伟、陈佩斯、朱时茂、梁天等都代言过化肥……如果新广告法草案通过,按新增的“明星代言产品时须先使用”的规定,意味着他们都得先使用过这些产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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