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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案例研讨#【工伤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该由谁埋单】吕某就职某卫生院,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为治伤花费用27215元。后吕提出辞职,工伤保险基金及卫生院为其支付了13462元,剩余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单位也不报销。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谁承担呢?🔗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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