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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经济报道

    #广告法修订#草案:禁止未经同意,向手机邮箱等发送广告】广告法修订草案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发送广告。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明知或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信息平台发布违法广告,应予制止。(新华视点)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