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可否视为私仇? //@郭国松: 我现在正在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就是蒙冤者对刑讯逼供的警察复仇的故事//@王万琼律师: 有人说是法西斯,法西斯干过这样的事吗?[怒]/@何兵: 畜生。 //@诗人潘婷: [抓狂][怒] //@元芳时评: 转起//@ZQ看天下:
【大学生含冤入狱10年:被强灌屎尿、捏睾丸、拔光阴毛逼供】37岁的杨波涛,被指涉2001年一起强奸杀人碎尸案,含冤入狱10年。他自述遭刑讯逼供:十几个昼夜不能睡觉,被拳打脚踢、强灌屎尿、揉捏睾丸,胡须、腋毛和阴毛全被拔光…近日警方对他"取保候审"。其未婚妻已嫁人生子。🔗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