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清越微博1

    [怒][怒]//@邹恒甫: 回复@黄浦海风: 问得好啊。 //@黄浦海风: 那如果去梦桃源,直隶会馆,大益膳鲂和博雅酒店消费能以科研经费报销的话,我倒要问问北大了,你有什么资格说人家侵害了你的名誉?你本身就浑身长满了蛆蛆!!!难道去这些场所可以搞出科研来???
    发表了博文《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北大梦桃源vs邹恒甫的一审判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原告梦桃源公司诉称,邹恒甫2012年8月21日在其新浪实名认证微博中发布消息,称“北🔗 网页链接
    转发 76评论 69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