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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灵_

    给出的推论是老板基于自身利益会禁止这种做法。但却没有指出如果老板不禁止会怎样?比如老板自己或老板的儿子搞出的恶作剧。那么因此受损的顾客能否要求该影院老板负责?如果能要求其负责,就意味着业主的自由并非至高无上,而界限在哪里?诸如此类的反例,罗斯巴德-霍普基本避而不谈。
    罗斯巴德-霍普二人的理论很简单而绝对,因此吸引人。我也赞成将财产权作为一条重要的基本原则,但是,仅以这条原则基本不能解决任何复杂点的问题。盲目迷信这条原则正是罗-霍及其粉丝误入歧途的主要原因。@战拖拉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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