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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关于恋爱礼物那点事#【非彩礼法律不保护】女子小丽与男子小张相识后二人恋爱关系并同居,期间,小张给小丽购买了不少物品,包括一部价值2000元的手机,然而,二人最终没走进婚姻殿堂。分手后,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小丽返还他在恋爱期间的各项花费共计2万余元。最终,法院经过审理没有支持小张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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