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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情偶记

    【公娼历史】中国历史上,妓女有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之分。前三类,机构属于国企。这些国企员工,虽然社会地位卑贱,但生活待遇相当优裕,且有正式编制,享受财政供给。 清雍正时期,实行国企改革,废除了乐籍制度,国家也就不再招聘这类女性了——妓女,曾经也是公务员!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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