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马南: 潘有向任何对象捐款的自由, 法律许可范围之内,这是他的公民权利。但潘石屹涉嫌土地增值税未足交(中国地产豪强集团总共3.8万亿土地增值税未交),潘石屹与任志强更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大案#未立未了。举报材料连篇累牍,潘任美集团始终逍遥法外……此为极不正常中国政情。
@潘石屹 美其名曰是支助哈佛大学的贫困学生。请问:能出国的学生,能叫贫困生吗?请问,国内的大学有缺点,我们就不可以通过捐钱的形式,改变他们的质量吗?姓潘的,你赚了国内的黑心钱,可成反哺养育你的祖国?@司马南 @平民王小石 @尹国明 @孔庆东 @张清同志 @花千芳 我分享了🔗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