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合理转发引用属于侵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姜颖表示,若不通过微博的转发功能,而是把原帖子中内容复制下来,当成自己的微博内容再发出去,没有体现原始发帖人的名字,等于把别人的作品当成自己的微博内容发送。这时候就侵犯了别人的权利。详见:↓ @法制网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