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不正当竞争#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有那么多的证据,不过,知识产权的案件证据量比较大,这是常态,举证是当事人的权利,原被告双方认为有必要的,有向法庭提供证据的权利,这也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必要手段,所以应该说并不是浪费 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提问: #网络不正当竞争#看过一次你们的微博直播审案的照片,好像是百度公司高另外一个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原告推了一小推车的证据。我想问一下,每个案子都有这么多么,真的有必要叫这么多证据么,感觉好浪费纸 🔗 网页链接 转发 3评论 2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