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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

    回复@东阁茶: 对党员特别严格要求,好像很冠冕堂皇很好听,其实隐藏了一个巨大的陷阱:特殊公民。可以法外苛刑,就必可法外宽宥。结果是检察机关办不了党员,司法失效,家法取代国法,违法机构办案泛滥。/没有特殊公民,法理上是对的。但是,但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则不同。进入了这个牌局,就必须守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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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权的法盲】党员可以用家法治,是典型法盲言论。一国之内,人人受同一国家法律保护,受同一法律惩处,无任何特殊公民。这叫法律统一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允许法外苛刑,就会有法外宽宥。可悲的是,现在很多党內高官就是这样的法盲。还很有权。/纪委管辖的是党员,处理是用党纪,这是内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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