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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靜靜的頓河

    按照魯文斯坦(Karl Loewenstein)依照憲法在國家實際權力運作方面所具有的實質意義進行的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屬於典型的字義型憲法,有人士指,自頒佈以來,除「黨的領導」條款之外的所有條款從未被該執政黨認真遵守過。也有觀點認為,遵守憲法是黨章規定,黨應當在憲法範圍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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