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特供
回复@春天的兔在江湖2012: [给力] //@春天的兔在江湖2012: //@打假特供: 宁波中院造假一流![话筒]@满嘴谎言的爹: 不是国家部门,怎么列入财政支出呢//@网络寻包公: /转发微博 //@打假特供: 宁波中院造假一流![话筒] //@春天的兔在江湖2012: //@满嘴谎言的爹: 不是国家部门,怎么列入财政支出呢 //@网络 展开全文请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不是属于国家部门?!怎么信到收发室后,负责信访的法官签下:没有部门四个大字,并加盖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电收发章退回啦!那么,何不将30年来的上访信函全部退回?!……温州邮局的投递员笑了……我却发呆了!会书写信封的网友教教我……张永明 🔗 网页链接 转发 7874评论 2728 原微博